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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财富四、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
2024-06-03 13:04港股 人已围观
简介东方财富四、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 公司拟发行不进步625,497,800股境外上市遍及股并正在香港连结交往所上市。 6月2日,顺丰控股通告称,于今天收...
东方财富四、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公司拟发行不进步625,497,800股境外上市遍及股并正在香港连结交往所上市。
6月2日,顺丰控股通告称,于今天收到了中邦证券监视处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邦证监会”)出具的《合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存案告诉书》(邦合函〔2024〕1156号)(以下简称“存案告诉书”)。存案告诉书首要实质如下:
一、公司拟发行不进步625,497,800股境外上市遍及股并正在香港连结交往所上市。
二、自存案告诉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闭幕前,公司如发作庞大事项,应凭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合划定,通过中邦证监会存案处分音信体例申报。
三、公司完结境外发行上市后 15 个管事日内,应通过中邦证监会存案处分音信体例申报发行上市境况。公司正在境外发行上市进程中应苛酷苦守境内皮毛合执法、规则和规矩。
四、公司自存案告诉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结境外发行上市,拟赓续鼓动的,应该更新存案原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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